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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領傳世--中國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展覽概述

臺灣國際造船公司(以下簡稱臺船公司)之前身為民國(以下同)62年成立之「中國造船公司」(以下簡稱中船公司),中船公司於66年改為國營,67年與臺灣造船公司合併改組,設臺北分公司、高雄總廠及基隆總廠,並於97年12月移轉民營,轉型為自由競爭企業。本局於93年辦理第1階段「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檔案訪查徵集計畫」,將臺船公司檔案納入國家檔案審選範圍,計進行6場次實地訪查作業。考量年代久遠檔案可反映事業機構草創期發展全貌,是將臺船公司基隆廠管有35至62年檔案;高雄廠管有62至67年檔案全數列入移轉。至基隆廠62年以後及高雄廠67年以後之檔案,擇選業務及研究發展、人員培訓、生產及技術等具歷史價值者,列入檔案移轉範圍,並於98年10月至11月完成檔案移轉點交作業,檔案數量計3,546 卷。

移轉至本局的中船公司檔案包括臺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民營化前檔案資料,包含法規、會計報告、預算決算、會議資料、中長程計畫、工作考成、研究發展計畫、各種報表、造船融資及業務文件等內容,年代涵蓋民國37-89年,檔案長度計240.58公尺。

航領傳世--中國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展期與展出地點

101.11.20 ~ 102.11.20線上展(網頁展)

各單元名稱及說明
傳說/關於中船
在世界的五大洲七大洋中,海洋佔全球總面積的四分之三,航運可說是文化、物資等交流的重要媒介,所以各國都很重視海洋發展。而臺灣是個四面臨海,居於世界船隻航行的樞紐地區,是行經南北太平洋必經之地。各種事務和國外聯繫發展時,常常得靠發達船業予以協助,因此為了政治、經濟、文化、交通各種因素,如何善於利用海洋、掌握海權,對於臺灣來說非常重要。

我國政府基於對貿易、海運、造船相互關係的體認,以及地理環境四面環海,無論經濟發展所需大量海運,或與維護海域通路安全及國防自主的海軍戰力之需,都覺得需要發展造船工業,況且,造船業是一個綜合工業,它可帶動帶動其他相關工業,如鋼鐵工業,機械工業及電氣工業等的發展。民國50年代末,在經濟發展、航運需求、國防自主及害怕落伍的心理等四方面因素之綜合考量,決定除了一方面繼續強化既有的臺灣造船公司之外,更希望在高雄設置更大規模的新造船廠,希望可以建造自用所需,也能進入國際市場,並且配合造船所需來發展上游原料與器材工業,以構成完整的重工業體系。

民國60年代,決定將籌建高雄大造船廠列為國家十項重要經濟建設之一,並因而成立「中國造船公司」, 做為我國最重要的造船基地。民國67年中船與基隆的臺灣造船公司合併,仍稱為「中國造船公司」(簡稱中船)。<br>&nbsp;<br> 中船公司可說是我重工業向前邁進的奠基石,也是臺灣造船史上的創舉,在我國工業、經濟發展史上佔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船過水痕/臺船溯源
早在鄭成功時代,臺南安平一帶已有修造中式帆船之處,但若以正式的工廠來看,臺灣最早的造船廠可能是清朝時期臺南的兩座造船廠,根據西元1819年的普濟殿重興碑記,一座是現今保安宮以西的「南廠」,而位置稍北的軍工道廠被稱為「北廠」。乾隆43年(西元1778年)間的臺灣知府蔣元樞曾進呈一本重修臺郡各建築圖說,裡面就有一幅鼎建臺郡軍工廠圖,可以看到場區內鋸木頭及修造中式帆船的樣貌。

日本時代,傳統的中式帆船雖然仍有使用,民間的舢舨小船也還陸續修造使用,但是日本人已經帶來新的西式木造船技術。此後的造船技術發展成為兩條脈絡,傳統造船逐漸沒落,但造船匠師仍吸收新式造船技術,轉造新式船舶。日本人也逐漸在臺灣各地興建各型造船廠。

高雄地區的民間造船業由於港口運輸之故,從西元1900年有日本人的「荻原造船鐵工所」,西元1910年「臺灣製糖株式會社造船所」也成立,後由幾家製糖株式會社與臺灣銀行、神戶製鋼所、鈴木商店及大阪田中機械製造所共同組成財團,於民國8年11月22日成立「株式會社臺灣鐵工所」,後來還附設有造船廠,民國20年代之後尚成為高雄地區最大的造船廠。

臺南地區最慢到民國20年也已經有日本商人的「須田造船鐵工株式會社」及「濱田造船廠」,兩廠都位於日據時代的運河旁,也就是現在新南國小北側的空地。

在基隆地區的造船,民國5年日本人木村久太郎成立的「木村鐵工所」,在民國7年受日本臺灣總督府的政策指導而在今之牛稠港開始建造船塢,民國11年增資改組為「基隆船渠株式會社」,後來這家船廠在民國16年被新成立的「臺灣船渠株式會社」併購。

臺灣總督府為推動南進政策,在臺灣地區需要興建其帝國最南方的大型船塢及造船修船事業,以供軍事所需,所以由三菱重工業株式會社、臺灣銀行、臺灣電力株式會社、日本郵船、大阪商船以及基隆顏欽賢家族,共同出資創辦「臺灣船渠株式會社」。這家公司位於社寮島(今之和平島)末端,與基隆港築港擴張工程一併進行。

臺灣光復後,政府接收整修後,當時基隆的「臺灣船渠株式會社」的一號與二號船塢,都還是全中國第一大及第三大的船塢(第二大的船塢是上海的江南造船廠)。民國35年,合併「臺灣船渠株式會社」、「株式會社臺灣鐵工所」及「東光興業株式會社」成立「臺灣機械造船公司」。民國37年依營業性質分為「臺灣造船公司」與「臺灣機械公司」兩家公司,均隸屬於經濟部,開始進入國營時代,李國鼎時任「臺灣造船公司」的協理。民國62年,當時擔任行政院長的蔣經國先生提出「國家十大建設」計畫,籌建高雄造船廠,成立「中國造船公司」。民國67年,在基隆的「臺灣造船公司」與高雄的「中國造船公司」因同屬國營事業而合併,以「中國造船公司」為存續進行營運。民國96年3月,再更名為「台灣國際造船公司」。
船過水痕/技精藝優
國際造船市場一向競爭很激烈,各國船廠為謀求商機,無不積極開發各式性能更佳之新船型,所以向外國船廠採購新型有競爭力之設計日益困難。所以,若想在此市場中佔有一席之地,唯有建立自主設計能力,自行嘗試開發新船型,才能有競爭力。

中船深感於國際造船市場競爭的壓力,因此於民國83年度開始正式成立新船型基本設計開發研發案,並希望提升業務承攬時效,提昇生產效率,確保新船型之基本設計競爭力,同時建立中船自主設計品質優良之國際形象。

根據中國造船月刊328期刊載文章,中船自民國83年度開始正式成立新船型基本設計開發研發案後,順利應用於HNO.601 165000 DWT 海峽型散裝貨輪之設計,這是首次完成獨立自主之設計開發作業。這對中船來說,算是重大設計突破及設計重大的里程碑,並從此奠定中船自行設計之良好根基。

中船陸續成功完成多型之貨櫃輪/散裝貨輪及潛舉型甲板貨物載運輪之設計與建造,不但順利爭取到業務,也屢屢獲得國內外船東青睞與讚賞,其中多型船舶更榮登英國皇家造船協會名船錄,可見中船之設計與建造技術已達世界一流之水準。

船過水痕/名船遐邇
民國50年代後期,政府積極進行重大經濟建設計畫,同時倡導「國貨國運」、「國輪國造」、「國輪國修」政策,於是在高雄小港興建中船公司高雄廠,並於民國65年5月完工。當時擬定的建廠原則就是盡可能用國產器材,所以土木工程的設計監造方面除大型船塢外,運用國內人力;船廠的生產設備方面除因引用日本石川島播磨重工(IHI)與臺船技術合作合約,IHI派員提供基本設計外,也都是自力完成。至於國內外設備的採購作業則是選派人員自行辦理,目的就是希望能引進各種技術到國內,並發揮火車頭的功能。特別的是在建廠之同時,還進行44萬5千載重噸超級大油輪之建造,第一艘為「柏瑪奮進號」於民國66年6月3日下水,為我國造船史創下最高船噸位及年下水量之紀錄。

「柏瑪奮進號」(Burmah Endeavour)在當時是全世界第二大船型,由日本石川島播磨重工提供基本設計,中船方面自己訂定施工方案、準備器材、規劃塗料與施工日程,為免延誤造船進行,中船還分批派遣各階層工作人員前往日本石川島播磨重工的船廠見習同型船的實際施工。事實上,臺船提供的支援,除了人力之外,經臺船公司備文,獲得石川島播磨重工同意授權延伸使用與臺船公司技術合作契約的權利義務到中船公司,中船因而獲得石川島播磨重工的各項技術及人力支援,而不需另覓來源,因而對建造首批巨型油輪頗有助益。

自民國64年8月20日開工,到11月18日安放龍骨,船身先於各工廠內建成200~600噸不等的六百多個船段,再運到船塢內組合而成,因此才可以不需等到船塢建好就可以開始造船施工。民國66年6月3日「柏瑪奮進號」命名下水,到12月31日完工交船,總共歷時28個月。

若將船身豎立與摩天大樓相比,正好與高雄東帝士八五大樓的高度一樣。比美國的尼米茲級航空母艦還長,排水量則超過四倍。若把「柏瑪奮進號」開到台北市中正紀念堂,放在國家音樂廳與國家劇院中間的瞻仰大道上,剛好可以從大中至正門一直延伸到堂前階梯下,高度也比旁邊的兩廳院還略高。第二艘為「柏瑪企業號」(Burmah Enterprise),457,924載重噸,由於施工熟練,效率也提高,工期縮短到22個月,於民國65年10月13日開工,民國67年7月20日即完工交船。

「柏瑪奮進號」與「柏瑪企業號」在我國造船史上有其特殊的歷史意義,除了至今還是臺灣造過最大的船,在我國造船史上,「柏瑪奮進號」也打破了兩項紀錄:第一是單船下水量最大; 第二是單船建造與外銷船舶噸位最大。這兩項紀錄到現在都還沒被打破。

「柏瑪奮進號」與「柏瑪企業號」在英商柏瑪石油公司的營運一直很順利,直到西元1988年一起被賣給瑞典Olsson家族創立的斯特納(Stena)集團。隨後分別被改名為「斯特納皇后(Stena Queen)號」及「斯特納國王(Stena kING)號」。這兩艘船最後的船東是西元2002年9月買入的沙烏地阿拉伯Oceanic Transshipping 公司,同時將「斯特納皇后號」改為「福克一號」(Folk I)、「斯特納國王號」改為「福克二號」(Folk II),繼續運油,西元2003年2~4月間租給印度公司使用。這兩艘船分別於西元2003年5月及6月間出售解體。

船過水痕/台船新紀元
中船公司成立後,曾受到造船景氣不佳的影響,並遭逢二次能源危機,經營並非一帆風順,期間亦曾多次進行經營改革,但仍成效有限,虧損日趨嚴重。為落實推動民營化政策及改善經營體質,中船公司提出「再生計畫」,並自於民國90年12月31日開始執行史無前例之裁員47%、減薪35%、效率提升34%等重大改革。

而經濟部為監督中船公司確實執行再生計畫,成立「中船公司再生計畫執行監督小組」,並於民國91年度、92年度及93年度合計不定期赴中船公司實地查證達12次,督促中船研提「經營模式」及「落實經營模式行動方案」據以實施,並致力於提升整體效率、降低成本等措施,經營模式十四項行動方案為再生後的中船勾勒出改革的藍圖與方針。

營運績效自民國91年起即轉虧為盈,以後每年不斷創歷史新高,成為政府改造國營事業最成功之典範,亦為民營化奠定成功之基礎,終於在民國97年12月順利移轉民營及掛牌上市成為「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船揚四海/貨櫃輪
貨櫃輪是以貨櫃為裝載容器之運輸船,船艙全空並佈滿格子狀可固定貨櫃用的胞槽,是水域的主要運輸工具,雖然速度較慢,但運貨量大而且運費較空運便宜。貨櫃船通常以其所能裝載20呎標準貨櫃(Twenty-foot Equivalent Unit;簡稱TEU)數量,來表示船型的大小,通常近洋航線的貨櫃船大多為2,000TEU以下;長程航線,大多是5,000TEU以上的貨櫃船。

船揚四海/油輪
專門運送油類的船,通常為石油產品,或是從油田運往煉油廠的原油,大艙為密閉式全空艙間,油品或原油可直接利用管道輸進貨艙,不需用油桶或其他容器盛裝,亦稱為「油船」。
超過10萬噸者稱為超級油輪(VLCC),30萬噸以上者稱極大型油輪(ULCC)。
依載運內容大致可分為原油船(Oil Tanker)與成品油船(Product Carrier)兩類
近海油船的總載重量為3萬噸左右;近洋油船的總載重量為6萬噸左右;遠洋的大油輪的總載重量為20萬噸左右;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油輪已達56萬噸。

船揚四海/軍艦
臺灣四面環海,軍艦是維護臺海對外航運暢通,確保國家安全,為國防很重要的一環。軍艦可區分為作戰艦隻與輔助艦隻,作戰船艦以其特殊構造及武器裝備專供與敵人作戰之用;輔助艦隻或為特種任務之軍用艦隻,或為曾經改裝的武裝商艦,以供艦隊補給、運輸、修理等用途。

臺灣主要軍艦簡介如下:
驅逐艦:基隆級(紀德艦)
巡防艦:成功級、濟陽級及康定級(拉法葉)
潛艦:茄比級(海獅艦、海豹艦)、劍龍級(海龍艦、海虎艦)
飛彈快艇:海鷗級(光華六號)、毒蜂級
巡邏艦:龍江級、錦江級
油彈補給艦:武夷艦

船揚四海/特殊船舶
除了載貨、載客、遊憩、捕魚、國防等常見用途的船之外,尚有救難、環保、治安、研究大海祕密等特種任務所建造的船舶,皆稱為特種船,如:冷藏船、木材船、核廢料運輸船、拖船、除油污船、港勤交通船、海巡船艇、海洋研究船等。除此之外中船公司也製造了在海上使用的特殊設備,如石油鑽探平台、油氣生產平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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