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港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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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環海的臺灣,港口就是對外交通與文化交流的窗口,每個發展階段所呈現的地景樣貌,除了是臺灣歷史文化發展的縮影,也承載了許多人的回憶。

日本戰敗後,高雄港、基隆港成為在臺日人遣返與在外臺灣人返家指定的口岸,離別、返鄉的惆悵,糾結在此雙港記憶中。1949年臺灣實施戒嚴,高雄港與基隆港屬於宵禁的管制禁區;在外匯管制的年代,委託行成為舶來品代名詞與流行時尚的象徵。冷戰期間,南北雙港成為美國艦隊維修、補給的基地,由美國大兵所帶來的獨特酒吧文化,結合雙港歷史古蹟印記,也成為雙港過往歲月與共同記憶的一部分。

本單元以「人物」、「記憶」、「古蹟」,再現雙港記憶中不同時代、不同人群的動人故事。

  • 港口戒嚴、宵禁記憶

    從1949年宣布戒嚴,到1987年解嚴,臺灣社會歷經長達38年戒嚴體制,實施嚴格軍事管制,原由憲法保障的人民各項基本權利,受到極大限縮與箝制。

    戒嚴令的頒布、港口宵禁管制,尤其在作為重要軍事與海運進出口岸的要地,所有進出港口船隻都必須遵守宵禁規定及接受嚴格檢查管制,在宵禁時間,任何船舶不得進出港口,港口成為管制禁區,進出都需要通行證與臂章才能通行,這些就是屬於那個戒嚴年代的港口宵禁共同記憶。

    臺灣省戒嚴令
    檔號:
    A303000000B/0048/607.9/8
    案名:
    有關戒嚴法規
    說明:
    戒嚴令公布後,規定基隆、高雄、馬公、花蓮等四港,在臺灣警備總司令部監護下,仍予開放;高雄、基隆兩港有明確宵禁時間,但可視情況延長或縮短。
    檔案產生日期:
    民國48年7月22日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請合法使用公開影像
    4-2-1-1
    港口宵禁時間船舶進出
    檔號:
    B5018230601/0038/560.1/4010
    案名:
    臺灣各港口管制規定案
    說明:
    戒嚴令施行後,高雄港聯合檢查處、海軍第三軍區司令部分別向上級請示,有關港口宵禁時間、通行管制規範之疑義,以釐清宵禁管制及彈性適用範圍。
    檔案產生日期:
    民國39年8月6日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請合法使用公開影像
    4-2-2-1 4-2-2-2 4-2-2-3 全部下載
    戒嚴時期港口通行證
    檔號:
    A315180000M/0041/062/003
    案名:
    本局請領港口戒嚴地區長期通証
    說明:
    因應戒嚴時期港口的戒嚴管制,工程單位進入港區進行夜間施工或搶修工程前,須依規定向南部、北部防守區司令,申請戒嚴通行證。
    檔案產生日期:
    民國41年7月4、10日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請合法使用公開影像
    4-2-3-1 4-2-3-2 全部下載
    戒嚴通行臂章及通行證
    檔號:
    A315180000M/0035/028/002
    案名:
    巡邏査道宵禁專案
    說明:
    1949年臺灣省鐵路管理局依據戒嚴通行證規定,向臺灣防衛總司令部檢送高雄區與基隆區查道工人戒嚴通行臂章、通行證,作為識別標章。
    檔案產生日期:
    民國38年5月31日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請合法使用公開影像
    4-2-4-1 4-2-4-2 4-2-4-3 全部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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